海天精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7 00:24:53
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序号议案名称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九、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
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等相关事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现场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
排及次序就座,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
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四、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
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
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
次会议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
选一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
富的执业经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
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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