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明州经济开发区全域招商综合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明州经济开发区全域招商综合服务平台(一期)项目2024年11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明州经济开发区全域招商综合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标项名称:明州经济开发区全域招商综合服务平台(一期)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的数据摸排及登记将全面梳理和展示区内土地资源、产业分布、企业布局、招商项目及空闲地块等关键信息,实现对经济开发区产业空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优化配置,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幢10楼,联系人:梁工,电线)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5 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幢10楼),联系人:梁工,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日11点。(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在3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平台提示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515号宝龙广场1号楼10楼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