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施兴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6690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翟民宝、丁玉芬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030068号、张国用(1998)080037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根据(2024)苏0582执恢1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4)苏0582执恢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张家港保税区华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凤凰镇金谷村1幢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张家港保税区华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办理的张房权证塘字第0000173311号房产证、张国用号土地证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申秀凤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263125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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