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云飞创现代产业园8号楼101、103、105、201、401厂房招商公告
8号楼101、103、105、201、401厂房招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北云飞创现代产业园8号楼101、103、105、201、401厂房招租
厂房位置:柴桥街道扬舟岙路168号8幢101、103、105、201、401。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1)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汽配业;
(2)根据《北仑区工业不动产租赁和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入驻企业需经三级联审,通过了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柴桥街道和经信局审核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招商招租活动;
(3)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承租人进行事后查询。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将依法取消其承租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承租者,请于2025年03月24日14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派委托代理人到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向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542450690)发送相应资料(彩色扫描件)领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代理机构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
4.3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3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仑区柴桥街道扬舟岙路168号1幢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招租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柴桥街道扬舟岙路168号1幢3楼
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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