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区“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镇新海出27号区块及27-1宗海用海公示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镇新海出27号区块及27-1宗海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宁波市镇海区“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镇新海出27号区块及27-1宗海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1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电线。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线。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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