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的工业房产及机器设备一批
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的工业房产及机器设备一批。该工业厂房全部为混合结构,主厂房三层、办公楼二层,其他两幢为一层平房。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内部水、电、卫等附属设施齐全,室内经过普通装修,房屋维护状况一般。该厂区内证载建筑面积1873.56平方米(房产证号:余房权证临山镇字第A0509632号),无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土地使用权面积2982.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05)第06358号),设计用途为工业。所涉机器设备包括装配线台等。另,厂区内无证部分建筑面积90平方米
对拍卖标的中的无产权证面积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蕞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它责任。
本标的物存在的瑕疵:(1)有部分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作生产用房,其中一户租期从
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5日,另一户租期为不定期租赁。(2)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上因相邻权纠纷,被执行人与相邻厂房业主于2012年8月17日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涉及面积190平方米左右,出让用途为出入通道,现该190米平方左右土地实际为相邻权人在作为道路使用。但为实现抵押权的的需要,本次拍卖中包含该190平方米土地,土地拍卖成交后有关该土地转让效力问题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竞买人在拍卖时,应慎重考虑这一土地现状。(3)因土地历史问题,相邻案外人的变电压设施在本幅拍卖土地上,买受人必须接受此现状。(4)本厂房的变电压设施在他人的土地上,买受人必须了解清楚,并征询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因此而造成的纠纷,本执行程序中不予解决。起拍价:281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
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余姚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余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
日起至2014年9月2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标的中的无产权证面积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
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天之海评报字(2013)第
号评估报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的工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一批
左右,,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权利限制情况
2、该厂房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山支行,抵押金额为)
平方米左右,土地使用权面积2982.6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工业。所涉机器设备包括装配线台等。2.权证编号情况:房产证号:余房权证临山镇字第A050963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05)第06358号。
该厂房位于余姚市北部,属临山镇湖堤村,紧邻329国道,临近泗门镇,周边工业企业较多,商业氛围较浓,交通及生活十分便捷。所涉机器设备因企业停产较久,未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部分设备型号及出厂日期不详。
7.存在的瑕疵:(1)有部分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作生产用房,其中一户租期从2013
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25日,另一户租期为不定期租赁。(2)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上因相邻权纠纷,被执行人与相邻厂房业主于2012年8月17日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涉及面积190平方米左右,出让用途为出入通道,现该190米平方左右土地实际为相邻权人在作为道路使用。但为实现抵押权的的需要,本次拍卖中包含该190平方米土地,土地拍卖成交后有关该土地转让效力问题由买受人另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竞买人在拍卖时,应慎重考虑这一土地现状。(3)因土地历史问题,相邻案外人的变电压设施在本幅拍卖土地上,买受人必须接受此现状。(4)本厂房的变电压设施在他人的土地上,买受人必须了解清楚,并征询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因此而造成的纠纷,本执行程序中不予解决。项目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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