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余国土告字[2020]3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梁弄镇白水冲村史家弄地块等十二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阳明街道新桥村庄宏亿公司东侧地块
工业/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工业/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工业/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0-99号地块按“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建设,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竞得人须与牟山镇政府签订《产业投资协议》。
3.2020-100号至2020-106号地块竞得人需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
4.根据余政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同时缴纳土地成交款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等形式),根据余土资发[2018]60号文件,竞得企业分类综合评价A、B类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可按照土地成交款5%缴纳。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旅游配套、图书、展览)
陆埠镇江南村应家闸自然村古乍线北侧地块三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2020-107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
3.2020-108号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公开出让,用于拆迁安置。竞得人需按陆埠镇政府确定的安置房建设标准、要求及经批准的初步
设计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由余姚市陆埠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回购,回购单价5435.35元/平方米,总价2980万元,总建筑面积5482.63 平方米,回购面积以竣工验收实测面积为准,建设标准不得低于3379.2元/平方米,具体要求按地块安置房回购方案、建设标准执行。竞得人需与余姚市陆埠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
4.2020-108号、2020-109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5.2020-109号地块采用“限地价,竞无偿移交政府住宅用房”方式,当地块在溢价达到50%前(3227万元),不再竞地价,转入投报人竞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住宅用房面积;
6.2020-110号地块港口码头用地建设和运营竞得人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取得对应许可条件,出让地块不得分割转让、分割登记。该地块涉及占用约4901平方米水域面积需进行实施占补平衡工程,占补平衡工程由竞得人在填埋出让地块内的水域面积前完成,具体按已确定的初步方案实施,实施方案工程建设费501.4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已在起始价中扣减),同时,出让地块内水域填埋工作由竞得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余姚市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余姚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信息发布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余姚市信息公开平台、余姚日报等,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底价。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地址: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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