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大埠工业园区土壤污染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需开展详细调查的地块,包括原中兴镀业地块(13222m2)、原青云镀业地块(11050m2)、原新星镀业地块(8452m2)、原奉化大桥明化电镀地块(4820m2)及原中部区域其它地块南部(25158m2)。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缴纳成交服务费。(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帐号91)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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