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交通标准标志,货物质量、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具体内容见《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2022年3月24日17:00前将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 收件人:方巧飞 联系方式。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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