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物业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二)服务范围:1号楼(6层),2号楼(3层),3号楼(3层),4号楼(2层),食堂,管委会大院。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自愿续签下一年物业服务合同,蕞多续签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9日9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2年5月19日9时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bfbs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开标于2022年5月19日9时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四进行。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5月19日9时30分前)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bfbs格式)进行开标。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在2022年4月28日之前,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规定执行
(定稿)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物业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204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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