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这里连发3则公告:多个地块征收!还有学校建设最新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拟征收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兰江街道三凤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673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城西开发建设中心实施康山地块(宁波职业技术学校余姚校区)建设需要,拟征收阳明街道康山村、新桥村、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阳明街道康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7554公顷、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8049公顷、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806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余姚市城西开发建设中心实施康山地块(宁波职业技术学校余姚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及绿化)建设需要,拟征收阳明街道康山村、新桥村、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阳明街道康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605公顷、新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2753公顷、北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37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9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海曙段)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5日。
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位于海曙区及鄞州区,西起机场路,东至鄞横线,其中海曙段为机场路至奉化江,全长3.1km,标准段道路红线米。
工程拟采用高架快速路的建设形式,高架快速路建设规模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采用双向6-8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全线对平行匝道,其中机场路立交为新建立交,位于海曙段;广德湖立交及世纪大道南延立交为远期预留,位于鄞州段。海曙段包含2对平行匝道,分别位于万金路东侧及万金路西侧。
鄞州大道快速路是宁波市“四横五纵九联”快速路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解决鄞州中心区“三面高速、一面奉化江”交通屏障的东西向重要通道。项目建设有助于临空经济区、鄞州中心区、东钱湖等区域的融合发展。
9月6日,在象山大目湾在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项目建设现场,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的浇筑,包括教师综合楼、中学教学楼、体艺楼等在内的项目主体建筑顺利结顶,项目将于今年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验收。
大目湾新城学校总投资约2.84亿元,总用地面积5.0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规划设置54个班级,其中小学部36班、中学部18班,含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报告厅、餐厅、体艺楼等,及地下接送、运动场等配套工程。
“5幢建筑于今年3月开始进入地面施工。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将位于操场区的地下接送系统,与建筑区域分开且同步施工,预计于明年5月份交付使用。”大目湾建管中心工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倒排的节点工期显示,项目将于今年底装修进场,明年初进行绿化、智能化等附属工程。
据悉,该学校计划于2022年9月投用,届时可有效缓解周边区域教育资源短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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