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宁波市宁海县挂牌2宗商住地商业部分需回购
好地网3月15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宁波宁海县挂牌2宗宅地,预计4月18日出让。
2宗地块均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总出让面积159.2亩,总建筑面积23.35万方,总起价12.3亿元。
地块位置分布(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地块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赵家村南侧,兴宁北路东、民生路北。出让面积48361㎡,容积率2-2.2,建筑面积106394.2㎡,起价55325万元,起始楼面价5200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1、本出让地块内需配置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215㎡,建筑面积不小于224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幼儿园应与居民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设和装修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室内及室外场地装修标准不低于1800元/㎡(建筑面积),达到交付标准后无偿移交宁海县教育局管理并登记产权。
2、本出让地块内需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55个社会公共停车位(不计入配建指标),达到交付标准后无偿移交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并登记产权。出让地块南侧渠道架桥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本出让地块内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9000㎡,且布置在地块西侧、北侧。
竞得人竞得地块后,无条件同意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首先成片回购兴宁北路沿街商业用房,并建造符合回购要求的房屋,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成片回购沿兴宁北路1-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6000㎡,1层商业用房与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差异不大于100㎡,1层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12500元/㎡,2层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6250元/㎡。竟得人凭回购方提供的名单和建筑面积开票落户,超回购面积部分商业用房按回购价格回购,回购商业用房不足一间的按一间回购。
(2)回购款支付时间:回购方在竞得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具备预售条件时支付50%回购款;房屋主体结顶时支付25%回购款;具备竣工交付条件并取得《宁海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书》后,支付余款。
地块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原下洋吴村。出让面积57787㎡,容积率1.8-2.2,建筑面积127131.4㎡,起价67380万元,起始楼面价5300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1、本出让地块商业用房(含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且只能沿南侧、北侧道路布置。
竞得人竞得地块后,无条件同意宁海县桃源街道办事处首先成片回购东畈路、民生东路沿街商业用房,并建造符合回购要求的房屋,回购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成片回购沿东畈路、民生东路1-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8000㎡计约80间,1层商业用房与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差异不大于100㎡,1层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10000元/㎡,2层商业用房回购价格为5000元/㎡。竞得人凭回购方提供的名单和建筑面积开票落户,超回购面积部分商业用房按回购价格回购,回购商业用房不足一间的按一间回购。
(2)回购款支付时间:回购方在竞得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具备预售条件时支付50%回购款;房屋主体结顶时支付25%回购款;具备竣工交付条件并取得《宁海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书》时,支付余款。
2、本出让地块东侧35米绿化带和西侧15米绿化带由开发商随建筑方案一并设计并施工,设计方案须征得宁海县住建局同意,完工后无偿交付给宁海县城市管理部门。
3、本出让地块东侧绿化带的地下空间可与本地块一并开发用于停车,地下室退让道路红线米,绿化带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出入口和采光井,建设方案须征得宁海县住建局同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