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3-31层,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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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科技”,依上下文而定)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意见书中所发表的意见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专项核查意见》有差异的,或者《法律意见书》《律
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专项核查意见》
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封装项目”)拟分别募集
行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2)封装项目与发行人太阳能背板膜业
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3)封装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设立
拟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5)请结合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相关业务销售收入、产能
利用率、产销情况,未来排产计划、后续拟投产的预计产量,在手订单(如有)、
能过剩等情形,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6)本次募投项目
说明原因及合理性;(7)结合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石油价格等因素对发行人前次
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因素的影响,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8)募投项目用地
出[2021]3号),约定安徽激智购买坐落于“六安经开区寿春路以北、皋陶大道以
书》,其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募投项目用地建设和开发目的与规划用途一致。
期内股权变动及实控人变更情况,发行人实控人不再控制宁波勤邦的原因;(2)
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如
性等方面说明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4)
邦投资”)、象山和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象山和邦”)、
214.48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2,785.52万元为新增资本公积,增资后宁波勤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系资金来源较为充足的市场化专业机构、外部投资者。
品质量提升提供技术基础;2)PET基膜作为光学膜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其供应
激智科技(300566)等下游企业提供太阳能背板基膜、光学膜基膜、绝缘膜等
PET薄膜材料,宁波勤邦具备为上市公司供应合格原材料的能力。上市公司与宁
54.84%。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光学膜特别是复合膜、太阳能背板膜等产品的销售
17.93%。该类原材料采购占比第一大供应商为宁波勤邦,第二大供应商为大东南。
述议案,关联股东张彦、激扬投资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注:总计数③与分项值乘积直接相乘尾数不符系①中比例以四舍五入后数字列示所致。
注:总计数③与分项值乘积直接相乘尾数不符系①中比例以四舍五入后数字列示所致。
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智科技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
双方合作可有效降低业务沟通成本,更好地满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
行人与宁波勤邦关联交易及金额逐年增长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情况”。
公允性,不产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不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
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
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
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
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
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
条规定;(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生产的小尺寸增亮膜、复合膜、量子点膜等光学膜产品,属于鼓励类“第十一项、
录(2019年本)》中载明的“第三类淘汰类”之“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点打造标志性优势产业链,其中包括,重点发展聚乙烯、聚丙烯、聚烯烃弹性体、
设项目所生产的太阳能封装胶膜产品,属于鼓励类“第十一项、石油化工”之“12、
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
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瞄准“卡链”“断链”
AMOLED面板,玻璃基板、柔性玻璃盖板、偏光片、有机发光材料、光学膜、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六开环评[2021]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同时,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
案的通知》,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严禁新增的“钢铁、焦化、
同时,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
生产经营用途,不涉及能源消耗,未使用煤炭,符合当地政府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于节能审查条件的有关规定,节能审查办理的后续预计时间进度安排明确、合理,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2019年本)》规定,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审批光学膜生产
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主要是:POE树脂粒子、EVA树脂粒子、
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煤炭及其制品;(二)石油焦、油页岩、
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四)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2)本
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地建设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均未开工建设,未产生实际排污。
主要原辅材料包括聚酯薄膜(PET)、PMMA粒子、丙烯酸树脂胶、乙酸乙酯、
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
审查管理的意见>
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本
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
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
赁”,根据宁波聚嘉出具的《承诺函》,宁波聚嘉经营范围内包含该项内容主要为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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