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幢别墅非法建造支招人获刑四年
16幢别墅非法建造,支招人获刑四年
时间:2007年11月29日00时39分作者:马江领 凤丹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2003年,浙江省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的党支部书记胡四明(另案处理)为“发展村级经济”,打算在该村位于四明湖边的土地上“弄些厂房、弄些屋,卖些地,村里赚些钞票”。刚好也有人找到胡四明,说想在四明湖畔建造别墅,于是,胡四明找到时任余姚市土地管理局梁弄镇土地管理所副所长的陈伟忠询问程序。
陈伟忠了解后发现,胡四明所说的要在该村建造别墅的人并非该村村民,根据有关规定根本不具备建房条件。于是,陈伟忠给胡四明“支招”:要建房必须是本村村民,去规划部门审批,蕞后再到土管部门审批。
很快,胡四明向有关部门递交了14份《私人建房规划建设审批表》和《私人建房用存量建设用地呈报表》等虚假材料,并先后报该镇城建办和土地资源管理所审批。而陈伟忠明明知道呈报的内容都是虚假的,这样的行为属于违规建房,是非法的占地行为,却还是签署了同意意见,致使上述虚假的建房户顺利占用了合计36.195亩地块,在四明湖风景区边违规建造了16幢别墅(14份建房申请,却有16幢别墅,陈伟忠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2007年3月,余姚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此案件进行调查,并很快弄清楚了陈伟忠等人的犯罪事实。同时还查实,陈伟忠曾先后三次共收受贿赂人民币8万元。10月31日,余姚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两罪并罚判处陈伟忠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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