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在区人大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 推动全区产业结构优化的建议》已收悉,建议中关于谋划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细化二次开发运作机制的建议,对全区低效土地资源盘活提升有着重要意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您建议中提出的四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谋划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把握好增量与存量的统筹”方面的建议
按照坚持战略引领、多规合一、集约节约、底线思维等原则,我区已完成《宁波市江北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明确全区未来的目标定位、发展规模、空间格局等战略重点,大力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空间上,按照宁波市工业集聚区“2070”空间部署要求,加强工业用地空间管控、引导新建项目入园集聚、推进工业集约发展,形成“一园二区”(江北都市产业园、江北前洋产业社区、江北高新产业社区)的工业空间格局。增量上,加速江北新兴产业园开发建设,编制完成《新兴产业育成区产业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总规划用地面积498.6公顷,结合片区现状和基础,拟分智能引擎区、服务配套区、战略预留区三期开发,到2030年预计可新增产业用地70.93公顷(1064亩)。存量上,以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为抓手,推进低效企业帮扶提升,鼓励企业通过改建、扩建或加层等方式增容提质,目前全区共计实施增容项目47个,其中竣工项目40个,建筑面积约76.6万平方米,在建增容项目7个,建筑面积约47.9万平方米。
二、关于您提出的“细化土地二次开发运作机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方面的建议
建立健全专班工作机制,成立由吴耀明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朱恩青副区长、余拥锋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工业用地盘活”领导小组,以全领域空间体系、全流程实施体系、全链条政策体系“三个体系”为牵引,以企业自主开发、国资收购整体开发、政府统一收储再开发“三种模式”为重点,全力推进以“工业上楼”为核心的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全领域空间体系方面,结合江北区空间规划、“2070”工业集聚区规划等情况,建立空间管控机制,划定重点推进区、条件发展区、限制开发区“三区”范围,统筹规划做好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全流程实施体系方面,修订出台《江北区工业空间增容项目操作细则》,系统明确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项目调整等申报流程。同时设立简易流程,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增容项目实施即报、即审、即批。参考先进地区“工业上楼”建筑指标,在全市率先出台工业楼宇建设标准,在符合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设置6项限制性条件和4项鼓励性条件,促进轻设备、工艺流程短、附加值高的产业好上楼、上好楼。全链条政策体系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江北区制造业“腾笼换鸟”的扶持政策》,对低效工业用地的购置、建设、竣工全环节进行奖励。购置环节鼓励企业购置或股权并购区内低效工业用地实施“二次开发”,蕞高奖励可达80万元/亩。建设环节对三层以上荷载达到一定要求的工业厂房按照100元/平方米给予建设补助。竣工环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
三、关于您提出的“强化综合整治盘活存量,促进零星低效用地归整”方面的建议
强化低效用地整治提升,一方面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以低效企业帮扶提升为手段重塑发展动能,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2023年累计帮扶提升低效企业279家,其中“散乱弱”企业21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9家、高耗低效企业30家。2024年目标帮扶提升低效企业202家。另一方面深化亩均评价结果应用,对D档低效企业其全部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分档每千瓦时提高0.1元(头部年D档)、0.3元(连续两年D档)、0.5元(连续三年D档),2023年对43家D档企业征收差别化电价,截止目前共计收取差别化电费134万元。
支持零星建设用地归并开发,制定出台《江北区关于深入开展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推进政府统一收储,2023年完成163亩首宗地块政府收储,年底前可实现5宗以上工业地块完成出让并开工建设。推进零星低效用地规整,先期启动未来工业实践区规划研究工作,通过村庄拆迁安置、用地规划调整、拆除重建改造、空间整合归宗、产业功能调整等措施,预计可新增产业用地200亩以上。今年以来,加快推进下沈村290亩村级物业改造,推进低效工业地块连片开发,年底前可完成地块收储及控规调整工作。
四、关于您提出的“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激发市场改造活力”方面的建议
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基础上,我区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切实发挥“标准地”制度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除负面清单外,新批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地块均带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容积率等指标, 同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据统计, 2024年一季度我区出让工业用地2宗、面积47亩,亩均价格近120万元/亩;目前正在公告工业用地5宗、面积112亩,预计4月底挂牌成交。
衷心感谢邬赛红代表对工业用地“二次开发”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在区人大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更好的推进工业用地“二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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