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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桥头镇103948亩地块合作开发的公告

  关于邀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永嘉县桥头镇金窑、窑底村103.948亩 地块合作开发的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我司拟邀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永嘉县桥头镇金窑、窑底村103.948亩地块合作开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合作开发地块情况表(具体指标以出让公告为准):

  二、合作模式:我司已竞得目标地块,拟采用联合开发、经营模式。

  三、报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合作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申请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五、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到永嘉县北城街道嘉宁街123号三楼报名申请。

  六、通过报名申请并经审核合格的企业,我单位将与其进行合作谈判并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在承诺并承担建设风险以及房地产政策变动风险的基础上方可参与永嘉县桥头镇金窑、窑底村103.948亩地块项目的实施。

  地 址: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嘉宁街123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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