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一市镇中心学校塑胶跑道等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一市镇中心学校塑胶跑道等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一市镇中心学校塑胶跑道等维修工程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为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树根,王惠莉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中标金额计算不足10000元,按照1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宁海县一市镇一市村镇南路51号
名 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21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怡 葛南一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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