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深国际•义乌综合物流港A1号、A2号、A3号、A4号、A5号、A6号等6处物流仓库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原标题:【招租公告】深国际•义乌综合物流港A1号、A2号、A3号、A4号、A5号、A6号等6处物流仓库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深国际•义乌综合物流港A1号、A2号、A3号、A4号、A5号、A6号等6处物流仓库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区域: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801
总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圳国际大厦13楼
2020年2月27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物业位于浙江省义乌市义东北物流中心深国际义乌智慧综合物流港,计算租金面积(详见附件:《明细表》),租赁用途为仓储、集运分拨,目前空置。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6元/㎡/月(合同期内租金每年递增4%)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纪2019(103))
承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2、需整体承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4、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以签订租赁合同首年度3个月承租费(非优惠期)计算。
5、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承租方须在深国际义乌综合物流港内进行工商注册并交纳税款(纳税标准不低于300元/平米/年)。
6、承租方应将房屋(A1号物流仓库、A2号物流仓库、A3号物流仓库、A4号物流仓库、A5号物流仓库、A6号物流仓库)仅用于仓储、分拨等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储存物品类别丙(2)类的物品之用途。
7、以上物业是义乌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办理进场公开招租事宜,承租方需与义乌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8、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详见附件:《明细表》)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缴纳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及预缴租金(若租赁保证金大于招租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保证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后的余额转为预缴租金),由深圳联交所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期缴交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联交所将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专用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招租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招租保证金退还手续,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办理退还招租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