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用地情况公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街道(专业园)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现将全区规模以上、3亩及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区工信局反映(节假日、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局将做好保密工作。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