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度周巷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关于公布2022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慈自然资规发〔2022〕17号)规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2022年度周巷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8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传线,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1401-A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2022周巷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3、《2022年度周巷镇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2年度周巷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8日通过网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反馈的意见建议5件,与《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相关费用标准无关。地段等级范围划分根据镇实际划定两类,临时过渡补贴费标准在参考市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镇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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