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
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载体总计约10万平方米,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其中试运营期载体约2.8万平方米,位于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内,拟选ALA&CO内约1400平方米、41#研发楼约4780平方米、11#和16#标准厂房约22000平方米。宁波中关村信息谷长三角总部园围绕宁波产业升级转型和结构调整等重大需求,科学构建主导,科技服务业为支撑的创新产业体系,支撑宁波本地产业进一步实现高端发展、集聚发展、特色发展。
贡献奖励:支持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智能物流五大新兴产业,对认定的市级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蕞高1000万的支持。支持企业为主体的新建创新载体建设,对获评省级及以上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载体的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蕞高300万元的奖励。入选资本引才计划的公司,按照实际到位的民间资本投资的30%给予资助,额度蕞高达2000万元。同时给予蕞高20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500万元企业发展资助。产业配套政策
加快数字经济、大数据创新平台建设:对进驻本市产业园的各类大数据创新平台(包括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专业孵化器)按其规模、层次、服务能力、辐射范围等,可在建设阶段经组织立项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市、区财政专项资金先给予一定的补助,蕞高不超过 300 万元。做好园区用地、用电保障:产业园内数据中心、应用平台、研发基地等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市、区国土部门优先予以保障,并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
顶尖人才待遇: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顶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新区的,支持政策“一事一议”,蕞高可资助1亿元。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全职在新区工作,蕞高可享受800万元安家补助。院士工作站建站资助:对新建立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9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顶尖人才引进落户:人才落户,不受年龄、社保等的限制,允许配偶、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对子女开放高中及以下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优先安排就学、就医等绿色通道。特优人才项目资助: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引才计划,蕞高可享受国家、省、市、新区各级配套资助420万元。青年精英人才奖励:对自主培养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给予蕞高100万元奖励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给予购房总额20%,蕞高6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优惠: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购买新区人才安居房,每套可享受70万元购房补贴优惠。培养升级奖励:自主培养新申报成为特优人才,可按不重复原则给予人才蕞高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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