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发[2002]99 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9.10 【实施日期】2002.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甬政发[2002]99 号)
为加快市区工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经济结构战略 性调整,增强宁波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特制订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 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园区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1.园区是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抓手,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 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加快园区建设,对于调整和优化工 业产业布局,培育企业集群,形成产业规模优势,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我市工
业经济在质的提高的同时实现量的扩张新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各级、各 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园区规划和建设。 2.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增强工业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 化目标,按照“统一规划、主体开发、企业入园、资源共享”的要求,以科技进步、技 术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城镇为依托,做大、做强、做优、做美园区,形成一 批规模大、功能强、机制活、环境优、管理好、国际化的园区群体,全面推进产业结构 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促进宁波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强化规划指导,合理园区布局 3.按照“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要求,突破行政和地域分 割,选择最具自然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区域,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园区规划,进行科学的论证后组织实施, 保证工业发展有足够的空间和良好的配套条件。同时,要整合一批现有的规模小、布局 散、档次低的工业园区(小区)。 4.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园区内部规划,确保 各园区定位准确、设施配套、产业集聚、环境优美,努力提升工业园区建设的档次,增 强投资吸引力。按园区产业定位,严把入园项目关,提升园区的产业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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