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关于2021年度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项目服务企业的招标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52号)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5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我局拟开展2021年度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项目招标工作。
2021年度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及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工作应形成以下成果: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至我局报名并提供投标文件。我局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企业现有资质及业绩,经综合考评,择优选择一家服务企业,采购费用上限15万元。
4、涉及的相关资料可向我局咨询联系,咨询电线、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应当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对项目工作方案的理解,对其提出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2、数据上报汇交技术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与市局、省厅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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