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用地指标向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倾斜
为加大扶持企业发展的用地,更好地整合、集聚当前工业用地,今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将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园区和工业基地集中。对经国家和省政府审核批准并公告的开发园区,在经土地利用评估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引领他们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机遇,留出空间,为扩区创造条件。坚持贯彻国家关于工业用地一律实施“招拍挂”出让的规定,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对具有带头作用的行业、高科技产业等经政府批准,可享受特定的准入条件。鼓励企业整合改造现有的工业用地,凡符合政策规定进行挖潜改造、提高投资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企业,市国土资源部门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允许房产变更登记,同时鼓励企业将土地、厂房进行合资、合作、企业重组等改造利用,并鼓励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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