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D-6-e地块提上日程
近日象山县推出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D-6-e地块,该地块位于宁波象山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海迎路与金商路交叉口东北角。出让面积5228m(折合7.842亩),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限高36m。拍卖起始价1140万元,竞买保证金1140万元,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拍卖开始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04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时。
本次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增价幅度皆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拍卖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为1690万元。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的报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起始面积为100平方米,每次投报面积增加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拍卖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1.住宅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0.7%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0.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且不小于30m,应沿城市道路布置;0.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且不小于50m*)。
2.居家养老用房:按不小于20平方米/百户住宅的配置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提供给政府;设置位置及布局应方便老年人使用,并应符合相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3.社区服务用房:按不小于40平方米/百户住宅的配置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无偿提供给政府。
4.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配套用房集中设置;各配套同房须满足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建筑层高不小于3.0米。
5.地块室外文体设施场地按不小于0.3m*/人配置。室内体育场馆设施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要求执行。
6.须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和使用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集中收集点;地块须设置场地用于放置可再生资源智能回收箱体,面积不小于15m:并合理布置一处面积不少于20m的装修、绿化和大件垃圾集中收集点。
7.地块内须设置场地用于放置智能快件箱,布局应合理,交通便利,方便快递投递、取件。
地块南侧临近金兴路,沿其往西连接沿海南线分钟车程就可以到达象山中心城区,沿东侧金海大道可到达阿拉的海水上乐园,周边金通路、海和路等道路,畅达四方,与其它区域联系紧密。北侧约1公里有象山大力发展的大目湾新城,优质配套设施已经日益完善。
地块与西侧的滨海商业街隔路相望,满足居民日常休闲娱乐所需。另外,地块面朝大海,背靠青山,春暖花开,满目蔚蓝之景与绿色氧吧相辅相成,静谧美好的生活令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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