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诉讼请求和裁判执行情况”)并作出“(2020)皖10民初70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杉杉控股名下的财产,其中包括冻结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63,391,443
作出“(2021)皖10民初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杉杉集团名下的财产,其
中包括冻结杉杉集团持有的公司40,441,711股股份,冻结期限为2021年4月1
综上,上述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3,833,154股,占杉杉集团、杉杉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5.98%,占公司总股本6.38%。
月20日就中静新华持有的三项标的资产,即:①徽商银行224,781,227股内资
股份;② 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的51.6524%股权;
③ 中静新华境外子公司合计持有的徽商银行1,245,864,400股H股股份,签订了
股出售上述三项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21.50亿元,并约定了相关交易
51.6524%股权,杉杉控股指定杉杉集团作为中静四海51.6524%股权的受让主体,
团返还已过户的中静四海51.6524%股权,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共同向其赔偿损
失人民币13.00亿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黄山中院于2020年6月19日受理了
2020年7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10民初
根据杉杉集团的说明及提供的诉讼材料,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
转账人民币10亿元。同期,中静远东、芜湖隆耀以及杉杉集团签署《借款协议》,
2021年3月31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10民初26号之
上述两案件均于2021年7月1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628,009,229股,杉杉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532,257,280股,持股比例为32.69%,为公司之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
股持有公司股份116,912,189股,持股比例为7.18%,同时杉杉控股直接持有杉
杉集团54.08%,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除杉杉集团及杉杉控股外,不存在其
司649,824,7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2%,其中被冻结的股份数合计为
103,833,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此外,上述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数合计为
33.54%,未被冻结或质押的公司股份占比为28.52%,除杉杉集团及杉杉控股外,
司股份占比为33.54%,未被冻结或质押的公司股份占比为28.52%;(2)除杉
杉集团及杉杉控股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公司股份占比超过5%的股东;(3)杉杉
33.54%,未被冻结或质押的公司股份占比为28.52%;除杉杉集团及杉杉控股外,
693,304.46万元(包括发行人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但不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
对外担保额为480,176.92万元;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75.49
万元,实际担保额为29,064.93万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
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85%和34.53%,占发行人最近
2017年5月23日,富银租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0年11月
18日,公司通过直接持有富银租赁股份的香港杉杉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富银租赁公司合计79,054,800股(占彼时
149,500,000股股份,占彼时富银租赁股份总数约41.60%,系富银租赁的控股股
东;股份转让完成后,香港杉杉持有富银租赁70,445,200股股份,占富银租赁股
保借款额度。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亦约定,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实际借款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额度以具体股东大会为准,不限于4.5亿元);
2022年度提供担保的实际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以具体股东
大会为准,不限于2亿元);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实际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担保额度以具体股东大会为准,不限于1亿元)。截至2021年5月31
2018年6月27日,杉杉品牌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20年2
祖薇薇签订《股份购买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杉杉品牌公司合计6,416.54万股
(占彼时杉杉品牌公司总股本48.10%)。前述股份转让前,公司持有杉杉品牌
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彼时杉杉品牌公司股份总数约67.46%,系杉杉品牌公司
的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杉杉品牌公司2,583.46万股股份,占杉
2021年5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借款余额为18,193.22万元。
杉能源与吉利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于2018年10月设
立,杉杉能源持有常青新能源30%的股权。因常青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自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杉杉能源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向
常青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均为7,5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提供
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对外担保均落实了反担保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求(修订版)》,明确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
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
动为依据海关总署于2018年6月24日向空港物流颁发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
注册登记证书》设立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B型),该中心以保税仓储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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