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播出】宁波海曙区:一企业占用征收土地违建厂房
在宁波海曙区中山西路与新丰路交叉口西北侧,两排呈7字形布局的钢结构建筑,依附在一幢楼房的旁边。据了解,这些建筑物是由鄞州高桥汽配附件厂投资建造的。
2012年5月,在高桥镇还属鄞州区管辖时,因城区公路及轻轨建设需要,高桥汽配附件厂3075平方米土地及地面上建筑物被征迁,已按照当年拆迁标准全额补偿到位。2013年4月,原鄞州区高桥投资中心将一块征收的276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广场和绿化用地的土地,以年租金83000元租赁给高桥汽配附件厂使用,租期8年。而后,高桥汽配附件厂未经任何审批,擅自建造了两排钢结构生产用房。经现场勘测,高桥汽配附件厂征迁剩余地块面积1516.2平方米,已改建成三层商铺出租;租赁地块面积2769平方米,约5000 平方米生产用房属于未批先建。
海曙区城管行政执法局高桥中队办公地点,离高桥汽配附件厂不足百米,为什么违建能一直留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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