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北仑这里有几处优质房产即将拍卖!
拍卖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号房产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8月15日10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含附属物及固定装修)。根据查勘,宗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物主要为钢棚,经估价人员丈量核定,面积约为321.20平方米。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含附属物及固定装修)。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产证;3.土地使用权证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含附属物及固定装修)。根据查勘,宗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物主要为钢棚,经估价人员丈量核定,面积约为321.20平方米。
2、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15059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15060建筑面积分别为469.07平米和831.21平米,设计用途工业用房,两处房屋均已拆除,翻建成一幢混合结构、总层数为4层(部分为1层),建筑面积约为3602.2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仑国用(2000)字第200009260号,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5年5月2日,使用权面积1777.50平方米,土地证外建筑物约1863.15平方米不在本次拍卖范围。
3、限购情况:限工业企业购买,对建筑物能否办理权证及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因不了解造成不能办证及过户,与拍卖人无涉。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建筑物因翻建过,对能否办理房屋权证由买受人自行了解,与拍卖人无涉。关于地上建筑物办证及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对所欠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
5、其他: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金水桥路2号厂房是成熟的工业地区,离柴桥高速出口较近,离北仑区市区约10公里,离柴桥街道办事处约2公里。拍卖物部分楼层有机器设备放置(机器设备在拍卖过程中),买受人需无偿留出必要的空间放置上述机器设备,直到机器设备拍卖交付完毕。
处置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联系咨询方式:李(业务咨询)王(技术咨询) /
拍卖二: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徐洋村徐洋一路10号2幢12号商业用房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24日10时起至2017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徐洋村徐洋一路10号2幢12号商业用房。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永正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估价报告书》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徐洋村徐洋一路10号2幢12号商业用房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产证;3.土地使用权证
目前有人使用,被执行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徐洋村徐洋一路10号2幢12号商业用房。
2、房地产权证等情况:住宅不动产权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0805553号、建筑面积134.93平米,设计用途商业用房,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号:仑国用(2010)第02802号,证载使用权面积67.63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终止日期2044年2月28日。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其他: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徐洋村徐洋一路10号2幢12号商业用房位于徐洋菜场内侧。
处置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联系咨询方式:李(业务咨询)王(技术咨询) /
拍卖三: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朝海路698号(山海丽景)8幢16号,902室房地产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24日10时起至2017年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朝海路698号(山海丽景)8幢16号,902室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估价报告书》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朝海路698号(山海丽景)8幢16号,902室的房地产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产证;3.土地使用权证
有物业公司管理,水、电、物业费待查。
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3、张**所有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朝海路698号(山海丽景)8幢16号,902室的房地产。标的所在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共十层。拍卖标的位于第九层。
2、房地产权证等情况: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3833435号,证载建筑面积129.8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仑国用(2013)第17991号,证载使用权面积13.31平方米;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80年11月4日。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5、其他: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朝海路698号,东临洋沙山西二路,南临支路,西临太河南路,北临沿海中线,周围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附近有一号公馆、世茂海春晓等住宅区,居住氛围及人文环境较好,自然环境及景观较好,有超市、学校、银行网点等设施,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公共交通便捷。
处置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联系咨询方式:赵(业务咨询)王(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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