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蕞新拆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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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陆埠镇老镇政府周边区块(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公共事业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陆埠镇老镇政府周边区块(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余政征字〔2023〕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米厂便道,南至洋行街,西至老米厂围墙,北至钟山东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以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733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5户。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
三、签约期限为2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陆埠镇老镇政府周边区块(二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征收项目现场公告。
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姚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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