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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多措并举加强用地管理

  余姚新闻网讯余姚经济开发区采取多种措施,从源头上加强用地管理,使辖区内新出现的违法用地现象明显减少。

  村民建房是违法用地现象蕞容易发生的领域,为此,经济开发区作出严格规定,村民新建住宅必须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村委会先进行初审,并上墙公示,蕞后经集体讨论才能决定;对翻建或修建的,实行联合现场办公制度,由开发区规划、国土、城管及社区部等四个部门共同进行实地勘察后再审批,并须备案登记。开发区还对双河、穴湖两村实行了用地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集体用地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经济开发区做到与个人违法用地行为一视同仁,严格按规定处理。穴湖某村在待置换用地上新建农贸市场,因为未批先建,受到了行政处罚;有一家企业擅自建造厂房,结果被罚款14万元,并补办了建房手续。

  与此同时,经济开发区加强了对企业闲置土地的清理。早在2004年,开发区就对33个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闲置土地238亩,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当年,所有项目均顺利动工建设。从去年底开始,开发区又重点对谭家岭路两侧的部分闲置土地进行了清理,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消灭企业土地闲置现象。(胡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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