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无证建筑物及存放于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存货。
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余姚市临山镇湖堤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无证建筑物及存放于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存货。该厂区内地上无证建筑物丈量面积为1742.52平方米左右,其中包括一幢宿舍办公楼、二幢生产用房等,土地使用权证号:余国用(2006)字第0541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58.5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工业。存放于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包括塑料注塑成形机、行车、装配线等,现闲置未用,因此设备的性能及完好性未知;库存产品以汽车轮胎用装饰塑料件为主,及办公设备一批。
另,厂区内无证部分建筑面积共计1742.52平方米左右,买受人需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对拍卖标的中的无产权证面积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拍卖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标的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房地产四址界限及蕞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证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它责任。
本标的存在的瑕疵:本次拍卖的工业用地及无证建筑物为被执行人厂房范围内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即北首及西首土地为集休用地,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现为案外人占用,其出入通道必须经过本次拍卖的土地,相邻情况较为复杂,竞买人需对此进行实地踏勘,竞买前需与无证土地占用人达成出入通道相关协议,否则建议慎拍。本次执行中不负责解决此出入通道相关纠纷。
评估市场价:325.362万元,变卖起拍价:187万元,保证金:3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得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本标的中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年月、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解决。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12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账号:4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慈永评【2013】第170号和慈永评【2014】第06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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