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的分期租房合同
“奇怪了,这房子的出租合同怎么有两份?”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新棉村开展村社巡察时,组长贺万华发现该村出租了一处店面房,但短短几个月时间,合同却签了两次。
“一共出租10年,头部份合同租期5个月,租金41667元;第二份是续租,租期为9年7个月,每年租金10万元。”他指着合同上的疑点跟同事交流。
“10年的总租金上百万元,不是小数目。但这个项目却没有招投标,里面说不定有猫腻。”巡察组决定,对这一问题开展核查。
“合同上的签名是你吗?为什么要分两次签订,这么大金额为什么不招标?”与村干部的谈话迅速展开。
“合同是我签的..……我也是为了给村里多点收入,个人绝对没拿过好处!”村干部辩解称,承租单位是国有企业,不仅租金给得比较高,而且不会拖欠。由于企业急着使用,怕公开招标耽误时间,所以村里直接定了下来,把店面房租给他们。
“那合同为什么要分两次签订?”巡察干部接着追问。
“我知道区里有规定,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的村级资产出租,必须统一招标。为避免违规,我们才想出了‘分期’出租的办法。”该村干部承认,在此次村级店面房出租过程中,通过缩短租期的方式,将首次合同的金额降低至5万元以下,然后以续租的名义简化程序,与租户签订分期合同。
制度必须刚性执行,对这种“耍小聪明”“钻空子”的行为,必须依规依纪处理。该问题线索移送给小港街道纪工委,2名村干部因违反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定,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表面看貌似合规的村社经济合同,也可能存在违规问题,这种情况在其他街道是否也有存在?带着疑问,区委巡察办向区委作了专题书面报告,并督促区农林局牵头抓好全面清查,要求各街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结合村社巡察和清风督察,北仑区对243个村(社区)和271个村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合同开展了专项清查,全面检查合同在效力、主体、标的、期限、价款、履行以及订立程序等方面是否有违规问题,发现和完善不规范经济合同125份,收回拖欠合同款135.89万元。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北仑区还进一步深化村务“决前会商”机制,明确规定村社“三资”管理中的大额交易,由街道纪工委事前参与会商,签订重要经济合同由街道事先联系法律顾问把关,切实管好村社“钱袋子”,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扎紧保廉篱笆。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