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1.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策划招商方案,组织实施招商活动。
2.协同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洽谈引进工作。
3.参与宣传推介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参与组织利用展会等平台招引投资,推动项目落地。
4.参与做好投资者考察接待工作,负责各类信息咨询,提供配套服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招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为事业单位预算。具体为宁波大榭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386.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38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386.2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5.8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6.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6.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5.87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6.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1.30万元,占6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83万元,占7.21%、卫生健康支出(类)11.25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类)95.87万元,占24.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项)251.3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7.98万元,下降1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2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94 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28%,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28%,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5.60万元,增长10.27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是年度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27万元,增长0.27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基本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宁波大榭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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