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团结塘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头部次拍卖】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23日10时至2017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海县强蛟镇团结塘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证载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5121.20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6140平方米,终止日期至2056年12月29日,土地证号为宁国用(2014)第02949号,为出让,工业用地。
起拍价:841万元,保证金:16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生产资质的企业等竞买(竞买企业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4月18日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在建工程未办理相关权证,以现状拍卖,过户手续及后续审批、办证手续竞买人应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充分了解,并承担未充分了解所造成的不利后果。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办理转移登记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在参加竞拍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充分了解,并承担未充分了解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5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账号:35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文创小额贷款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关于法院拍卖房屋提供按揭贷款,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的调查情况表。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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