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企业发展空间、盘活存量用地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区工改中心、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启动工改项目,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
全区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求突破、五年成示范”的总体目标,以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系统优化工业布局,全面带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统筹产城人文融合发展。2021年制定了《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6月—2024年6月)》,以全域工业用地综合整治为主线,结合乡村振兴、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多项治理任务,重点实施“工改工”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效益产业园区。优先腾挪或清退零散工业用地,复原一批生态化高标准绿色资源,同步推进城区工业用地产业转型,转化一批城市化高品质生活空间,三年力争累计启动10000亩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截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启动实施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109个,涉及成片工业园28个、零散工业用地48个,升级改造存量工业用地约3693亩。
二、强化产业政策扶持,引导激励多方主体参与
强化政府引领推动、市场主导改造、资本广泛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平台、村集体、实力企业、园区运营商等各类主体以多种模式、多种形式参与升级改造工作。制定出台了《海曙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政策扶持试点办法》,明确拆旧、建新、整理、贴息、担保等9项补助政策,充分保障村集体、农民、厂房业主、租户等四方权益。如拆旧补助方面,对连片拆除面积25亩(含)以上的,原则上对一类(含城区街道)、二类、三类镇(乡)分别给予每亩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拆旧补助,用于解决拆迁补偿、租期解约、搬迁过渡等资金问题。建新补助方面,对新增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容积率不同,给予100-200元/平方米建设补助。复垦补助方面,对土地复垦的,按照不低于土地整治政策补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购置“飞地安置”的经营性资产或入股。
三、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激发存量用地开发活力
灵活运用“带方案出让+配建村级资产”“村级自主开发模式”“调产安置或货币补偿”等七大运作模式,充分保障村集体、农民(股民)、厂房业主、企业经营者等权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用地操作指引》,创新提出区属国有平台建设的小微产业园工业用地可分割登记、鼓励相邻多宗地整体开发等工业用地举措,盘活了存量用地再开发活力。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避免政府对企业拿地后产出效益不高,又无法实施后续管控的局面,让产业用地有效配置给有真实需求的企业,有利于引进高科技骨干企业,实现共赢格局。
四、鼓励企业提质增容,提升存量工业用地空间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的过渡期内,为进一步激发土地资源活力,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拓展工业发展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海曙区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试行办法》,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承诺改造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亩均产值提升30%以上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划条件的,原则上改扩建容积率不设上限;对规划用地已调整但五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内,可允许其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容积率原则上最高可提至2.5。如八方集团地块占地约100亩,容积率由原来的0.75提升至1.8,新增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目前已导入投产3个新兴产业项目,预计年产值4亿元,新增年税收约5000万元。
五、强化产业项目准入,完善项目全周期管理
制定出台了《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项目入园标准操作指引》,坚持“亩均论英雄”,强化全生命周期运营指导,从规划符合性、合法合规性、亩均效益、生态、安全、环保等方面科学建立入园项目评价指标,构建前期评估、决策和联审机制,把好项目投资强度、纳税强度等指标关,对保留项目和新引入项目提出不同的经济指标要求,明确各园区重点发展或引入的产业方向,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区产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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