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宁波这些地方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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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征地拆迁!宁波这些地方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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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街镇凤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01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横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古林镇布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古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横街镇横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横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横街镇凤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01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横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古林镇布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0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古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横街镇横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9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横街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聚兴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横街弄。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2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5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416户(家),其中住宅383户、非住宅33家。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12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9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庄市街河、南至规划路、西至兴海南路、北至庄市大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2万平方米、非住宅约1.4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151户(家),其中住宅126户、非住宅25家。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9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9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兆龙路、南至祥裕路、西至庄市街河、北至庄市大道。本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1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9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270户(家),其中住宅204户、非住宅66家。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本项目签约期限为90日,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90日,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详见附件:杭州湾地区环线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工程情况汇总表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余政发〔2020〕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21〕8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发〔2003〕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余人社〔2020〕11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杭州湾地区环线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临山互通连接线工程补偿安置的方式实行迁建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安置标准按《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余政发〔2009〕45号)、《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余政办发〔2021〕7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21〕8号)文件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补充公告,余政预告2022第24号)
梨洲街道古路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205公顷、梨洲街道双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74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附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蛇山路,南至蛇山、三江路、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花园小学,西至东旱门路,北至南滨江路(具体以该项目征收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9600平方米。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三官堂路,南至阳明东路南侧沿街房屋,西至新建路,北至阳明东路北侧沿街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阳明古镇府前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阳明东路(新建路-三官堂路)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除前期已列入收购范围的单位房屋外],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原阳明东路居委周边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原阳明东路居委周边地块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候青江,南至阳明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候青江(具体以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5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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