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宛城区白河镇龙王庙村两宗国有土地部分使用权的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关于拍卖位于宛城区白河镇龙王庙村两宗国有土地部分使用权的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30日10时至2017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白河镇龙王庙村的两宗国有土地部分使用权,土地证号:宛区国用(2000)字第011、012号,证载面积分别为:7234.80㎡、8293.40㎡,合计15528.20㎡,本次拍卖范围分别为3882.2㎡、5088.2㎡,合计8970.4㎡,证载用途为医卫,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有效期至2048年8月7日。
起拍价:304.549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不含地面附属物,拍卖的土地存在租赁,成交后,买受人可持相关法律文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即视为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南阳市新华东路支行,账号:999)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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