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地块内露天堆场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8%,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小于7%,且该类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厂区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序号1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仓储物流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但申请人投资产业须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在报名申请前经区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注册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每公顷150万美元(或同等人民币)。
序号2-9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但申请人投资产业须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在报名申请前经区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注册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每公顷300万美元(或同等人民币)。
三、出让文件购买: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69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联系电话
四、报名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在提交竞买资格书面申请,经初步审核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下午15:00时前。
五、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69室)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2010年7月23日上午10:00),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10:00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宁波保税区方氏物流有限公司,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号码为:69507986-9,声明作废。
邵晶,遗失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为:06052152,证书管理号为:07;同时遗失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壹份,声明作废。
顾芝芬,遗失被征地人员申请就业登记证,号码为:BLDQ040264,声明作废。
宁波锦发物流有限公司,遗失浙B28685车辆营运证,号码为:0及浙B5955挂车辆营运证,号码为:4,声明作废。
宁波保税区锦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号码为:,声明作废。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房屋权利人已提出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申请,我处现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若一个月内无异议,将予补发房屋权属证书。公告如下:房屋坐落北仑区新碶横河路43弄3幢502室,产权(共有)人名称:王莲,房屋所有(共有)权证号码:2010814485。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房屋权利人已提出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申请,我处现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若一个月内无异议,将予补发房屋权属证书。公告如下:房屋坐落北仑区白峰凤山路53号4幢403室,产权(共有)人名称:陈佩军,房屋所有(共有)权证号码:52304。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房屋权利人已提出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申请,我处现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若一个月内无异议,将予补发房屋权属证书。公告如下:房屋坐落北仑区新碶横河路7幢403室,产权(共有)人名称:梅明华,房屋所有(共有)权证号码:2006002811。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房屋权利人已提出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申请,我处现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若一个月内无异议,将予补发房屋权属证书。公告如下:房屋坐落北仑区小港江南东路486弄2幢406室,产权(共有)人名称:严杰、陈壁燕,房屋所有(共有)权证号码:2005010983。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注销本公司,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注销本公司,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经公司股东决定,决定注销本公司,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注销本公司,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宁波北仑平正土建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2010年5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为:),声明作废。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注销本公司,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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